根据白癜风的症状进行诊断的两大因素
白癜风的症状分析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诊断:
(一)主要表现 病变呈纯白色圆形或不规则的脱失斑,表面光滑,边界清楚,边缘色素增多。变白的皮肤对日光较正常皮肤敏感,稍晒太阳即发红。病程经过缓慢,渐向四周扩大,互相融合或达到一定程度时停止蔓延,历久不变。发生在面部的白癜风,其发病时间短、面积小,如能得到早期治疗,疗效较好,所以早期治疗至关重要。
其主要表现为,局部皮肤呈乳白色斑,患处的毛发可正常,也可变白。此病一般不痛不痒,如果白斑面积较大,在夏日暴晒及时雨后,偶尔有些烧灼感。其病因相当复杂,近年来,有人认为,可能与免疫紊乱有关。也有人发现患者的微量元素,如铜、锌、铁等含量常常偏低,故认为可能是微量元素降低或生物酶代谢异常所致。此外,有些白癜风发生于接触某些化学物质以后,或在冻疮、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牛皮癣或盘状红斑狼疮等炎症消退时,局部皮肤也可出现白癜风,此称继发性白癜风。部分糖尿病、恶性贫血、胃酸缺乏、甲状腺机能亢进、斑秃患者也可伴发白癜风。另有些患者则是在精神受到刺激后发生白癜风。
白斑多数对称分布,也有沿神经节段排列。除皮肤损害外,可累及部分粘膜。皮损为局部色素脱失,白斑,呈乳白色,其毛发可变白或正常,但皮肤无其它变化,一般无自觉症状。由于缺乏色素的保护作用,曝晒后可引起灼痛、红斑及水疱。白斑的数目不定,可局限于身体某部位或分布在某一神经节段(或皮节),很少自行消失,但是多数病例往往逐渐扩大,甚至可泛发全身。色素脱失的程度因人而异,因部位而异,也可因脱色程度不同而显示白、灰白、近正常肤色三种色调。 临床上按白斑的形态、部位、范围及治疗反应一般分为五型,即:寻常型(双侧)、肢端型(末梢神经)、节段型(单侧)、毛囊型(毛发变白)、局限型(局部白斑)。根据病变处色素脱失情况可分为完全型和不完全型。白癜风的病期可分为进行期、静止期与好转期三期。部分患者视网膜,脉络膜及软脑膜的色素细胞可受侵犯。病程慢性,可持续终身,完全自愈者较少,需要尽早接受科学、专业的治疗。
皮肤之所以具有色素,是因为人体皮肤中存在黑色素细胞。黑、白、黄、棕等不同肤色,就是因为黑色素的含量不同所致。近年来,研究表明,白癜风的发生,是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局部皮肤和毛囊内黑色素合成出现障碍。黑色素的合成离不开酪氨酸和酪氨酸酶,其中酪氨酸是从食物中摄取的,酪氨酸酶由体内合成,它的活性又与铜、锌、铁等金属元素密切相关。当黑色素细胞内的酪氨酸-酪氨酸酶系统功能减退或损伤时,即会影响黑色素代谢,从而发生白癜风。
(二)好发部位 本病好发于面、颈、背、躯干及外生殖器等部位。全身皮肤的任何部位均可发生。尤其是头、面、颈、臀部、手背等部位为常见。好发于易受阳光照晒及摩擦损伤等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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